根据《关于评选2024年洪银兴奖学金“鹏程奖”的通知》,我院通过学生上报、学院审核,推荐以下符合条件的同学:
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(3个工作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到艺术学院学生科反映,反映情况要真实有效。公示结束无异议,则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。
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