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:2021-10-25 浏览量:
艺术学院2018级音乐班周梅同学,因家庭突发意外情况,导致家庭经济困难,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。经请示分管领导,同意给予周梅同学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整。从即日起,公示3个工作日,至2021年10月27日止,如有异议,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科向雪洁处反映,反映的情况要属实。
公示结束后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,特此公示。
(联系人:向雪洁 联系电话:0851-88686263)
贵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
2021年10月25日
上一条: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
下一条:艺术学院关于周梅同学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公示